法鼓佛教學院揭牌暨首任校長就職儀式
創辦人聖嚴法師:今天是我最高興的一天
這三十年來,我們一步一步堅持、努力,我們的第一步,是「寄生」於中國文化學院,在中華學術院底下成立佛學研究所。那是一九七八年,我應中國文學院創辦人張其昀先生邀請擔任所長。一九八一年起,研究所正式招生,現在我們的佛教學院校長惠敏法師就是第二屆校友,座尚有果祥法師是第一屆校友。
一九八五年,研究所遷至北投中華佛教文化館,同時更名為「中華佛學研究所」,這是我們第二步的努力。我很幸運能有李志夫教授和方甯書教授一路來協助,特別是在辦學的實務經驗上。
中華佛研所歷經二十餘年辦學,培養了許多優秀佛教人才,對佛教界產生很大的貢獻,譬如在座的第二屆校友厚觀法師,過去曾擔任福嚴佛學院院長;有的在國外教書,如梅迺文教授多年在美國任教;有的則在國內大學執教服務,譬如惠敏法師已歷任台北藝術大學學務長、教務長和代理校長,但是他毅然選擇擔任法鼓佛教佛教學院校長,我非常感謝他。
佛研所的辦學成果,讓我們深具信心,然而宗教學位的爭取承認,始終是我們努力的目標。我們爭取了二十多年,就是我、李志夫老師還有恆清法師,我們經常到教育部、到立法院去爭取。我們一直在努力,鍥而不捨地努力,我說這是我一輩子的心願,我一定堅持到底。
如今,法鼓佛教學院正式揭牌成立,今天是我最高興的一天!佛教學院成立以後,我們會要求學生茹素、上早晚課,畢竟佛教學院是為了培育佛教的宗教師人才,因此對於佛教的儀式、宗教師的威儀養成,我們都非常重視,希望能為佛教界,乃至這個世界培養出最優秀的宗教師人才。
法鼓佛教學院是國內第一所佛教研修學院,也是第一所獨立宗教研修學院,我們矢志辦到最好,也盼有朝一日能把我們的辦學經驗,分享其他宗教團體參考。因此,我們的校長責任非常重大,我相信我們會辦得很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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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鼓雜誌》2007年5月209期/聖嚴法師
歷史沿革
籌設與立案:法鼓佛教研修學院
民國95年(2006年),依據「私立學校法」第九條修正︰允許設立單一宗教的「宗教研修學院」法源,向教育部申請成立「法鼓佛教研修學院」,並於於民國96年(2007年)4月8日(佛誕節),舉行「成立揭牌暨首任校長就職典禮」,成為我國第一所納入高等教育體系的宗教研修學院,佛教學系為本校之單一學系,並開始招收碩士班學生。
沿革說明
年度 | 日期 | 事項 | 地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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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 | 04.06 | 教育部宗教教育專案小組,計有恆清法師、李豐楙、林端、林本炫、蔡彥仁、林鴻信、顧忠華、徐會文共八位教授至本所訪視。並與本所師生舉行座談會,察訪相關宗教學院成立之可行性。過程包括簡介、分組訪談教職員、同學及綜合座談等約三個半小時相關活動。 | 佛研所舊址-文化館 |
| 06.01、 07.04 | 為配合教育部准予設立「宗教研修院法」修訂有關法規,本所擬訂「草案」邀有關佛教教育院所參予意見、座談,以便向教育部提出理想可行之法規,以促成其儘早完成此一法規。 | 法光佛學研究所 |
2002 | 11.21 | 拜會立法院王院長;有關宗教教育納入正式學制。 | |
| 11.25 | 各宗教代表成立宗教學院促進會,李志夫所長被推舉為該會總幹事,推動宗教教育納入正式學制;該提案目前等待立法院本次院會通過,期能逕付二讀;有關細則將由教育部擬訂。 | |
| 11.28 | 拜會各黨團;有關宗教教育納入正式學制。 | 立法院 |
| 12.05 | 拜會教育部黃榮村部長;有關宗教教育納入正式學制。 | 教育部 |
2004 | 01.18 | 至立法院就「宗教研修學院」案向各黨團立委表達訴求。 | 立法院 |
| 01.29 | 各宗教團體有關「宗教研修學院」修改提案內容之協商。 | 基督教浸信神學院 |
| 02.29 | 佛研所李志夫所長、陳秀蘭執秘及僧大副院長果光法師至教育部參加「宗教研修學院」座談會。 | 教育部 |
| 03.23 | 立法院三讀通過「私立學校教育法第九條修正案」,未來宗教研修院可授予學位。 | |
| 05.05 | 李志夫所長與僧大副院長果光法師、佛研所副所長果肇法師、陳秀蘭執秘至教育部參加「研商宗教研修學院相關事宜政策協調會」。 | 教育部 |
| 07.28 | 李志夫所長、陳秀蘭執行秘書拜訪教育部高教司何卓飛副司長,請教有關宗教研修學院相關事項。 | 教育部 |
| 10.11 | 申請籌設「法鼓佛教研修學院」計畫書等資料送至教育部審查。 | |
2005 | 01.31 | 副所長果肇法師、陳秀蘭執行秘書拜會教育部、內政部,請教有關:認定本所為宗教性質之財團法人案。 | 教育部 |
| 03.21 | 李志夫所長、副所長果肇法師、杜正民館長、陳秀蘭執行秘書出席教育部召開「宗教法人認定協調會議」。 | 教育部 |
| 07.05 | 李志夫所長與法鼓大學吳錦漳主任拜訪教育部高教司黃雯玲副司長,請教成立「法鼓山佛教研修學院」相關事項。 | 教育部 |
| 08.08 | 李志夫所長、陳秀蘭執行秘書與各宗教代表參加「宗教研修學院設立初步構想」座談會議會前會。 | 浸信會神學院 |
| 08.09 | 李志夫所長、陳秀蘭執行秘書至教育部參加「宗教研修學院設立初步構想」座談會議。 | 教育部 |
| 08.12 | 送出認定本所為「具宗教法人資格申請書」至教育部。 | |
| 10.14 | 教育部來函同意認定本所為「具宗教法人資格申請書」。 | 教育部 |
2006 | 03.22 | 向教育部呈報申請「法鼓佛教研修學院」案。 | 教育部 |
| 05.12 | 「法鼓佛教研修學院籌設案」教育部等相關單位長官蒞臨法鼓山實地會勘。 | 法鼓山 |
| 05.19 | 李志夫所長、陳秀蘭執行秘書與陳洽由總工程師至教育部會晤黃宏斌與余德詮兩位審核委員,討論環境影響評估事。 | 教育部 |
| 06.08 | 李志夫所長、惠敏法師、副所長果肇法師、陳秀蘭執行秘書與陳洽由總工程師出席教育部召開「法鼓佛教研修學院籌設案」部內複審會議。 | 教育部 |
| 06.20 | 李志夫所長、惠敏法師、副所長果肇法師、陳秀蘭執行秘書與陳洽由總工程師出席教育部召開「九十五年度大學校院設立審議委員會」。 | 教育部 |
| 06.30 | 向教育部提報「法鼓佛教研修學院」籌設計畫書。 | |
| 08.14 | 教育部來函:同意「法鼓佛教研修學院」籌設。 | |
| 08.14 | 去函教育部報擬聘董事名冊。 | |
| 08.25 | 教育部來函:同意「法鼓佛教研修學院」董事名冊。 | |
| 09.08 | 召開第一屆第一次董事會會議。 | 聖嚴教育基金會 |
| 10.03 | 向教育部報部:董事會成立、組織章程及財產清冊等核報。 | |
| 10.23 | 向教育部報部:第一屆董事會推選張聖嚴為董事長及增補二位董事。 | |
| 10.23 | 向教育部報部:法鼓佛教研修學院捐助章程,敬請准予核備。 | |
| 11.10 | 教育部來函:「法鼓佛教研修學院」捐助章程同意核備。 | |
| 12.29 | 辦理財團法人設立登記。 | |
2007 | 01.08 | 教育部將申請財團法人資料轉至基隆地方法院辦理法人之申請。 | |
| 01.15 | 教育部來函:同意法鼓佛教研修學院本校設立後於96學年度增設「佛教研究所」,並核給碩士班招生名額15名。 | |
| 01.16 | 完成法人登記。 | |
| 01.22 | 領取法人登記證書。 | |
| 01.29 | 召開第一屆第二次董事會會議。 | |
| 02.16 | 教育部來函:所報本校立案申請,原則同意准予立案,惟應於96.03.31前完成土地及建物所有權移轉登記。 | |
| 03.05 | 台北縣政府稅捐稽徵處淡水分處派員會同汐止地政事務所、教育部相關人員至本校實地勘查。 | |
| 03.07 | 完成繳交契稅。 | |
| 03.16 | 台北縣政府稅捐稽徵處淡水分處同意本校免繳交土地增值稅。 | |
| 03.21 | 完成土地、建物所有權過戶等相關事宜,向教育部報備。 | |
| 03.22 | 公告辦理招生事宜。 | |
| 04.04 | 教育部回覆同意惠敏法師擔任本校首任校長,任期為4年:聘期96.08.01至100.07.31止。 | |
| 04.08 | 法鼓佛教研修學院揭牌暨首任校長就職典禮。 | |
| 04.10 | 教育部來函:本校奉 教育部96年2月16日台高(四)字第0960052918號函同意准予立案,正式成立。召開本校96年度第一次校務會議。 | |
| 04.25 | 召開本校96年度第一次行政會議。 | |
| 05.12 | 法鼓佛教研修學院舉行招生考試第一階段筆試。 | |
| 05.23 | 舉行第二階段口試。 | |
| 05.24 | 放榜:招收印度組、漢傳組及藏傳佛教組學生12位;資訊學程學生3位,共計15位新生。 | |
| 05.30 | 召開本校96年度第二次行政會議。 | |
| 06.06 | 新生報到,15位新生均完成報到手續;當天圖資館舉行圖書館新系統說明會,邀佛研所、學院師生共同參與。 | 本校海會廳 |
| 06.13 | 召開本校96年度第二次校務會議。 | |
| 06.15 | 去函教育部申請請製發印信公文(法佛秘字第0960601540號)及申請表。 | |
| 06.19 | 召開第一屆第三次董事會會議 | 安和分院 |
| 06.26 | 教育部來函:請代鑄法鼓佛教研修學院簡級(乙)印與其校長職章各1顆,檢附該校請製發印信申請表及委鑄印信付款單位基本資料表各1份(960623台總(三)字第0960095677號) | |
| 07.11 | 新生講習 | 本校海會廳 |
2008 | 08.01 | 本校正式更名為法鼓佛教學院。 | |
更名:法鼓佛教學院
之後,依據教育部於民國97年(2008年)三月召開研訂「宗教研修學院設立辦法草案」會議決議:宗教研修學院及其系、所、學位學程,均應冠以該學院所屬宗教慣用之名稱,不硬性規定冠以「研修」之文字。因此,法鼓佛教研修學院」報請教育部自97學年度起(8月1日)核可,更名為「法鼓佛教學院」,同年並開始招收學士班學生。由於三年來辦學績效良好,於民國100年向教育部報請核准設立博士班通過,開始招收博士生。
合併:法鼓文理學院佛教學系
為統合教學資源、並擴大學校未來整體發展面向,法鼓佛教學院於民國103年8月1日與法鼓人文社會學院併校,並更名為法鼓文理學院,成為學院下設之佛教學系,在新學校更加寬闊的體系與教學資源下,開創下一個新的里程碑。
系所特色
本系傳承「中華佛學研究所」二十多年之佛學研究與教學之良好基礎與傳統,更經歷法鼓佛教學院時期之穩健發展,在學術研究方面,以過去已具備之「印度佛學組」、「中國佛學組」、「西藏佛學組」師資陣容,融合漢傳、南傳,與藏傳佛教之精華,開創佛教研修之新紀元。並且將原有的佛學資訊學程擴大為「佛學資訊組」,以培養佛學數位典藏與知識管理系統人才。同時重視梵、巴、藏之佛典語文的訓練,及加強英、日語之學習,建立「佛典翻譯學程」,以開展各種傳統與創新相融的學科。
在實踐修行方面,融合了法鼓山僧伽大學佛學院與僧團之朝暮課誦、禪坐或定期共修為平常定課,以養成修行習慣。同時,結合法鼓山國際佛教園區之教學資源,進行禪修、儀軌、弘化等各類行門的理論探討與歷史演變之考察,以及實踐修行指標之建立,借此學以致用的學習歷程,讓學生們配合生涯規劃,並養成自主終身學習的習慣,以醞釀研究與修行並重學風,以及學業與志業結合的發展。